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旅游开发和旅游投资大国,但相当多的旅游企业日子却并不好过,其中旅行社尤为突出。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过度的价格竞争,使得大多数旅行社始终在低层次徘徊而积重难返。为维持经营,他们采用降低餐饮标准、减少旅游景点、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等“缩水式”经营方法,或者靠各种回扣和人头费来填充利润。看待目前旅行社普遍存在的“苦于此、痛于此,却难以摆脱于此”的低价竞争怪圈,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
三大原因导致低价竞争
(一)宏观行业环境因素
1.供需失衡。根源在于行业门槛过低,资金要求、政策限制都不够,退出也很容易,市场缺乏优胜劣汰机制。旅游产品是公共性产品,无高技术含量,亦无专利,行业壁垒小。在“大旅游”的召唤下,各行各业纷纷涉足旅游业,旅行社业呈几何量增长,导致供需失衡加重。
2.市场机制扭曲。目前旅游市场发育不成熟,管理空白较多。处于转型中的旅游市场,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差的死不了,好的又活不好。现存管理体制存在很大局限性,缺乏长远规划。市场条件的差异性使得竞争不均等,造成有些旅行社在价格战中有更大承受力,热衷于通过降价拉客源。
(二)旅游产品特性因素
1.旅游产品的不可储存性。旅游企业只是在规定时间交付旅游产品的使用权,旅游产品的效用是不能积存起来留待日后出售的。随着时间推移,其价值将自然消失,且不复存在。所以旅游企业为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将竭力销售自己的产品,降价便成为急不可待的促销重要手段。
2.旅游产品同质化形成的单一性。我国旅游业自进入买方市场以来,竞争虽激烈,手段却单一,都在削价的一条道上争份额。其竞争手段的单一与产品的单一相联系,产品本身缺乏区分度,采用低价竞争便顺理成章。
3.非合作博弈下的合理选择性。按照博弈论的观点,如果交易长期进行,在享有完全信息的情况下,为获得长远利益,各企业有可能选择不降价为占有市场而“默契合谋”。目前旅游市场尚不具备“长期交易”和“信息充分”两个条件,降价则成合理选择。
(三)旅行社业市场结构因素
我国的旅行社从改革开放初期的3家发展到现在的近2万家。然而量增并未带来质变,绝大多数旅行社依然是作坊式经营。有专家认为旅行社业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中唯一没有实现产业升级的行业。同欧美等旅游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旅行社业的市场结构还十分混乱,导致了低价竞争成为其唯一的市场行为。
1.规模普遍“散、小、弱”,低价均有所得。
我国旅行社业大致分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国际化的大型旅游运营商,全国不到10家;第二类是专业化的旅行社,专注于某一个市场或某一类消费群体;第三类是代理社,它们会与第一类旅行社建立起上下游的商业关系。除了国旅、中旅、青旅等大企业以及一些初露端倪的旅行社集团外,大多数从规模及实力上都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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