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赞温州名胜风光绮丽(雁荡山、飞云湖);都夸温州特产口味甚佳(雁茗、鲚鱼、蜜柑、丁岙梅);都知道温州炒房团旗号响亮;都说温州百姓最具经商头脑……诸多亮点,令这座经过重点旅游规划过的,历史悠久的沿海城市,给世人留下深刻印象。
然而,最近温州市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情况却有点尴尬。起因缘于网上一则《我无意中捡到的某市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的帖子,曝光江西新余“人力资源考察团”和“温州二十三人出国培训团”的行程与费用(新余团11人13天花费35万元;温州团23人21天花费65万元),在社会上引发热议。按理说,新余和温州同属“难兄难弟”,但舆论为何更多地盯着后者?原来,是因为两地纪检部门对此反应有别。
接举报后,江西省纪委的处理决定很快:事发第三天即免去两名当事人的职务,责令考察团负责人停职检查,所有出国者书面深刻检查,违规到景点活动的经费皆由当事人负担。相比之下,温州市的处理结果“姗姗来迟”(从对外公布处理结果的时间上看,新余比温州早4天),且只不痛不痒地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理。对此,舆论广泛认为无论处罚力度还是涉及人数,温州都明显偏轻。
不过,此次“出国考察门”事件终究是有了个说法。此间真正值得深思的,并不单单是两地出国团的被曝光,而是这起打着出国考察名义的公费游事件,现在是以这样一种“偶然”形式东窗事发,难免会引人“遐思”,还有多少公务员出国考察的费用清单未被民众“捡到”?有观点认为,因疏忽丢失出国考察清单,被人捡到后遭曝光受查处,其概率简直微乎其微。相较公费游巨大的利益,如此小的事发概率,怎能让人吸取教训?由此可以断定,这变相出国考察团绝非第一批,也不会是最后一批。
如此评说确有道理。近日据温州媒体报道,温州市各级纪委曾在一个月内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党政机关外出考察组团99批,涉及1387人,节约资金达300多万元。温州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温州变相考察每年支出惊人,从宏观上判断这个数字应该上亿元。多么骇人听闻!如此巨额的出国考察,究竟官员们去过哪些地方,考察过哪些项目,收到何等效果,本都属民众关注之事。但实际结果,却往往非民所愿。
拿本次“出国考察门”事件来说,或许最能勾起人们记忆的,是2006年1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查出伪造芬兰司法部邀请函及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增加目的地国家等违规事实。又如同样是在温州市,原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今年9月19日带团到巴黎考察,后竟称病拒绝回国。倘若花费上亿元的出国考察都只换来如此“报告”,岂不令人心寒?
出国考察本是为学习国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以更好地推动工作。但不知何时起,竟演变为一种心照不宣的公费旅游。一些地方甚至将之异化为领导干部的福利待遇,实行指标化管理。于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官员自然有事无事都喜欢“出国考察”,继而不断暴露出灰色问题。由此推测,诸多变相出国考察团之所以“敢”轮番上阵,恐怕非官员“大胆”这么简单,而是因“惯性”使然,其中必有猫腻可查。由此,狠刹变相出国考察歪风,理应成为政府廉政建设当务之急。
当然,查处变相出国考察,单靠现有监督机构远远不够,亦不能寄望于再度“偶然”捡到费用清单,而是在“偶然”之前就应严密设防,譬如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确保纳税人知情权与监督权;譬如把考察计划与考察后的调研报告先后公开,让公众评价是否有此必要。更重要的是,相关法律必须与时俱进,不再“真空”,以令违规者再不敢花着公费游世界。如此对症下药,方有疗救的希望。说到底,公费出国,乱象背后总是隐藏着权力的偏执,但它也并非刀枪不入,只要能公开接受民众监督,就能有所成效。正所谓在阳光下,腐败就会失去相应的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