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去年“十一”黄金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自驾游”成为绝对亮点。事实表明,我国自驾车旅游正越来越受到游客欢迎。 <br /> 轰轰烈烈的“自驾游”对我国自驾车专项旅游市场开发管理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市场启动先行,管理明显滞后已是不争的事实,从中也暴露出了我国自驾车旅游市场开发管理中亟待解决的行政法规、管理制度、市场运作和服务体系等四大问题。 <br /> 相关行政法规的滞后,使整个市场处于法律的盲区 <br /> 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成文的专门关于自驾车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 <br /> 第一,关于对运营商资质认证的法规。很多旅行社、4S店、车友会、自驾车俱乐部、汽车租赁公司,都在组织自驾车旅游。但是,自驾车旅游作为一个专项旅游项目,经营商一定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要能提供自驾车旅游所必需的各种服务。国家旅游局作为行业规范主体,并没有对自驾车运营商的资质认证制定具体的标准和规范,对自驾车运营商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做出相关规定。同时,目前也没有部门来审查运营商的资质。 <br /> 第二,针对作为旅游主体的自驾车游客的相关规定。自驾车游客既是旅游者,也是驾驶员,对其有关的资格、责任和义务,交通部 门和其他主管部门并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没有用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在不同条件下自驾车游客应该符合的标准。特别是在路况条件差、危险性大的路线,对自驾车游客应具备的条件应有明确的规定。 <br /> 第三,针对自驾车车辆的相关规定。自驾车车辆是自驾车旅游的主要交通凭借物。进入不同线路的车辆应符合的标准、车辆的状态,特别是提供租车服务的各运营商,由于车辆的频繁使用,其应具备的车辆状态,以及车辆的收费标准,目前并没有专门关于自驾车车辆管理的规定。这既不利于交通管理和行业管理,也给旅游安全和管理带来了隐患。 <br /> 第四,权责关系不明确。目前,国内自驾游主要包括了个人自驾游、自发群队自驾游、自驾游运营商策划自驾游三种形式,参与主体比较多。针对各主体,权责关系必须明确。但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法规为执法机构提供依据。在出现相关问题后,旅游执法机构缺乏相关的规定来参照处理,权责关系不明确。这对游客、运营商、执法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来说,都成为突出难题。 <br /> 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自驾车运营商的主体混乱,法律主体混乱。整个自驾车旅游市场管理混乱,竞争无序。因此,迅速完善国内自驾车旅游的法律法规、明确运营商和游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将有益于这一行业的发展。 <br /> 管理制度滞后 <br /> 自驾游属于特种旅游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管理方式、特殊的旅游方式和特殊的组织服务方式相结合的旅游活动类型。针对自驾游,应该有专门管理方式,建立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br /> 目前,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上、管理上,都没有把自驾车旅游纳入管理对象来进行管理,因此也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方法。行业规范不健全,各地区政府和旅游区管理部门对自驾车旅游缺乏专门的和统一的规划,整个行业处于自发和无序的状态。在区域旅游规划中,针对自驾车旅游线路规划以及服务体系规划的专项旅游规划也显得很薄弱。<br /> 需要建立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建立自驾车运营商的《许可证制度》:规定自驾车运营商的资质、年审制度等。 <br /> 二、制定《自驾车旅游服务规范》:规定自驾车旅游服务商必须具备的具体服务项目,包括沿途服务网点的配置、GPS系统、领队、代驾、机械师、维修师、随队医生等。 <br /> 三、制定《自驾车旅游服务质量标准》: <br /> 具体规定设施标准、服务标准、从业人员标准等等。 <br /> 四、制定《自驾车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br /> 包括保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机制、事故处理制度。 <br /> 五、制定《自驾车旅游环境保护规定》: <br /> 针对不同的景区和旅游区类型,特别是生态脆弱地区,制定环保设施设备标准、停车点选择标准、管理措施、罚款制度等等。 <br /> 目前,这五项内容都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因此,也没有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分工落实,这种情况完全不适应现在国内自驾车旅游市场的发展规模和水平。 <br /> 市场运作不健全 <br /> 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市场进入壁垒低,自驾车旅游运营主体混乱,造成了整个市场处于诸侯割据的混乱状态。运营商本身处于自发经营、零散经营状态,市场网络开拓能力不足,运营资源匮乏。各种类型的运营商的规模往往都很小,且各自为政,没有合作,不能形成规模效应,无法支持各种配套设施和服务体系。由此导致,产品价格不统一,营销机制不健全,销售系统和信息系统不完善,沿途服务网点匮乏,运营商的连锁服务也没有建立。 <br /> 国际自驾车市场的开发运作的特点是,运营商往往处于中心城市,有完善的信息系统支持,方便顾客查询和选择线路;运营商的数量少,规模大,有实力支撑相关的服务和配套设施,市场网络开拓成功,线路上有相关的服务体系和应急体系。 <br /> 以美国最大的汽车俱乐部———全美汽车工业俱乐部为例,俱乐部有近万个服务网点,开设统一的免费服务电话,车主可以随叫随到;其次,在各大主干道以及通往景区的公路上,每隔几十公里都设有一个服务区,加油站、商店、快餐一应俱全,其停车场大概能停100来辆汽车。更重要的是,美国的汽车租赁业非常发达,很多租车行都是全国连锁,办理非常方便,可以实现异地还车。而且,其价格并不贵,甚至和中国普通城市的租车价格差不多,租一辆10多万元的汽车,每天的价格在50美元上下(外国游客的价格比美国公民高一倍左右)。 <br /> 因此,国内自驾车旅游市场应采取规范化的市场运作,通过兼并、重组和连锁经营的方式,形成规模经营和统一运作。 <br /> 服务体系亟待完善 <br /> 由于我国的自驾车旅游刚刚起步,目前还没有一套专门针对自驾车旅游的服务规范,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也有待发展,整个服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同时,自驾车出游爱好者存在着驾驶技术、心理准备、车辆状况等多方面问题,这就要求相关部门提供更为细致周详的服务,在线路、加油站、食宿、紧急救援、保险、维修等方面,保障自驾车出游的安全。<br /> 自驾车旅游的保障、服务设施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汽车营地;二是汽车旅馆;三是固定的或者流动的保障、供应和服务设施,包括加油站、加油车、汽车修理站、维修车等;四是急救救援设施,包括急救车、救护站、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 <br /> 服务体系的完善需要运营商和旅游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从运营商的角度来看,由于缺乏完善的服务体系保障,目前的自驾车游在主体上呈散客化特征、在距离上呈中短线特征,实际给运营商带来的效益并不明显。为了更好的完善自驾车旅游市场,有必要在各门户城市建设一个由若干自驾车经营商组建的自驾车旅游服务大本营,这一大本营要能提供专业的自驾车车辆租赁,要能提供自驾车旅游线路沿途路况、天气、高原医疗、自驾车应急、自驾车导航等各项服务,以此来满足本地或外地的自驾车旅游者的需要,通过服务体系的完善来保障自驾车游客的安全。此外,还要在各自驾车旅游线路途中的若干城镇设立服务网点,在这些服务点建设一批加油站、汽车旅馆、登山器材租赁店、露营设施租赁店、交通引导、汽车代驾等满足自驾旅游者的供给和应急需要,建立自驾车应急服务救援体系。 <br /> 在打造这一服务体系中,政府要完善自驾车旅游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剩下的都可以交给市场来办。其实,打造这一服务体系并不需要多大的资本,关键是市场整合。比如旅行社可以和汽车商进行合作,提供自驾车专业租赁;旅行社也可以和当地的汽车维修站、加油站合作以提供自驾车途中的服务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