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旅游产业支持保障体系规划 |
为了更好地促进宁波市旅游产业的高速优质发展,需要重点建设“三大支柱”、营造“三大氛围”、提升“四大要素”、完善“四大体系”和强化“八大保障”。 一、建设“三大支柱” 旅游交通、旅行社、旅游饭店是旅游产业的三大支柱,要按照“增加投入、扩展规模、提高档次”的原则加快建设和完善,注重质的提升。 1、 旅游交通建设 公路、民航、铁路、海运等部门要加大投入,尽快建成现代化的立体交通网络,使宁波的旅游交通由运量保障型向舒适快捷网络型发展。 在规划期内,宁波将形成以港口为龙头、以城区为中心,公、铁、水、空四路并进的现代化立体大交通,成为长三角南翼的综合交通枢纽。要加强与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有效实现交通规划与旅游交通的融合,对正在规划、实施的交通体系,要充分融入旅游要素,并在条件允许范围内,根据旅游战略布局的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切实实现交通对旅游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1) 民航交通 重点改善宁波国际空港的硬件和服务,加强航空港建设;完善航空营销网络,加强航空公司与旅行社的合作;加快开辟境外航线,适时发展包机和支线飞机业务;开通或增加宁波至国内外主要客源地中心城市和旅游热点城市的航班。 (2) 公路建设 强化交通干道的景观营造,注重旅游公路的规划和配套建设,重点建设三大旅游道路工程:“项链”工程(利用环市区高速公路串起沿途各大景区)、“三丝带”工程(北部跨海大桥景观带、中部象山港景观带、南部海岸景观带)、“蛛网”工程(宁波各地区间及境外公路连接网)。对于山区的旅游公路建设,应注重生态化、景观化,注重立体绿化,避免大挖大填,注意保护植被和原有地貌。 加强综合运输枢纽的软硬件建设,加强对重点旅游区(点)的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增开通往各景区(点)的宁波一日游旅游专线,配备旅游专线车,规范服务。 (3) 铁路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铁路运能,密切宁波与中远程大客源发生地、客源集散地的联系,开辟旅游专列。近期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尽快开通宁波到北京的直达旅游专列。 (4) 水上运输 重点抓好宁波新港区建设,扩大接待国际游船业务,尽快增加海上交通工具种类,推出适于集特色餐饮、海上娱乐于一体的海上一日观光游主题游船。发展适于短途度假旅游的游艇租赁市场;规划建设以姚江—三江口—甬江为重点的黄金旅游航道;规划建设有关岛屿的旅游码头;重点策划和开辟“海上丝路”国际旅游航线。 2、 旅游饭店建设 宁波星级饭店现有床位总数2.6万多张,高中低档的比例结构为1:2.5:6.5,加上未评星级规模以上社会旅馆床位数6.5万张,低档饭店比例偏大,中档饭店比例偏低,结构不尽合理。坚持适度超前、控小上大、定性分类、提高档次、完善配套、增加功能、提高服务的原则,规划至2010年,宁波市旅游星级饭店达到250家,床位12万张。 住宿设施结构需求预测表 床位数(万张) 规划期 高档床位 中档床位 低档床位 总床位 规划近期末 (2010年) 低方案 1.81 4.82 5.42 12.05 高方案 2.04 5.45 6.13 13.63 规划中期末 (2015年) 低方案 3.93 10.49 11.80 26.23 高方案 4.87 12.99 14.62 32.48 规划远期末 (2020年) 低方案 7.47 19.93 22.42 49.82 高方案 10.14 27.04 30.42 67.60 规划建设多种类型的住宿设施,如星级饭店、假日公寓、家庭旅馆、青年旅馆、温泉疗养院、乡村客栈等。建立合理的旅游饭店等级结构,高档饭店(五星、四星级)、中档饭店(三星级)、低档饭店(二星、一星级)按1.5:4:4.5的比例建设;近五年内新建或改建10家左右五星级、四星级酒店。在饭店建设上和经营上要有个性特色,重视主题化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建设。 3、 旅行社建设 旅行社要在数量上适度增加的同时,更要做大做强,建立强社培育系统,切实提高现有旅行社的质量,扶持一批上档次、上等级的旅行社企业。要提高旅行社的组团和接待能力,争取有3家以上旅行社进入国家100强旅行社,10家以上进入省50强。要加快旅行社的网络化建设,特别是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旅行社的合作,或引进国家级大旅行社在宁波成立分社,鼓励组织各种形式的旅游联合体,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形成几家龙头旅行社企业和旅游集团。重视加强对散客的服务,充分发挥旅行社的作用来解决散客旅游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超市。利用宁波商贸在各地的窗口,建立全国性旅游销售网络。加强旅游线路的宣传,积极促进旅行社之间的联合促销。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科学经营管理,广泛开展网络营销方式,推广应用旅游电子商务系统。要大力培育、扶植本地的商务旅游中间商,积极响应创建最佳商务旅游城市建设。 二、营造“三大氛围” 1、 国际化港口城市氛围 宁波在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港口城市的过程中,要大力促进观念、服务、管理、产品乃至城市功能的国际化,用全球思维、用与世界接轨的行动促进观念、理念的转变,努力融入国际大市场。 以实施旅游国际化战略为突破口,加快从国内旅游“一轮独大”向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本地旅游“四轮驱动”转变,加快从观光游、商务游向观光、商务、会展、休闲、度假游“多位一体”转变;加快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通过实施旅游国际化战略,解决入境旅游短腿问题,提升旅游业水平,带动服务业发展,进而推动全市各产业协调发展;加强城市环境建设,增加休闲场所,广招海外常驻机构,增加国际航班,改善商务活动环境,加大休闲度假旅游份额;不断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建设适合境外旅游者消费习惯的消费、娱乐场所;不断推广国际服务水准;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如道路指示系统、旅游标识系统、旅游资讯服务系统;充分利用国际旅游教育资源,建立人才通道,建立起旅游人才的国际平台。 2、 城市旅游氛围 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密不可分,城市本身就是旅游目的地,也是区域旅游的中心。旅游业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塑造城市整体形象有着重要的作用。旅游业能改善城市的环境,体现城市的游憩职能。旅游发展与城市发展有机统一、相互促进。促进旅游与城市一体化发展,政府应在政策法规、战略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大环境治理和协调服务等层面创造条件。 3、 好客氛围 大力提高宁波的好客度,努力形成“人人是形象使者,处处是旅游环境”的共识,让每一个旅游者都能感受到宁波人亲善、友好的态度,感受到宁波安全、温馨、和谐、充满活力的环境。 三、提升“四大要素” 1、 旅游餐饮 宁波菜在国内已有一定知名度,应依托宁波的饮食文化特点、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大开发力度,凸显地域特色、商务特色、海洋特色,加强对外宣传和促销,提高市场知名度,打造“ALA(阿拉)宁波”美食品牌,把宁波美食打造成独具特色的旅游吸引物之一。组织资深烹饪专家,深度挖掘、整理、提升和包装宁波现有的美食资源,构造宁波五大美食体系:海鲜美食、地方名吃、山珍美味、祖庭斋菜、西餐佳肴。 在闹市区、大景区周边、游客集散地择址建设美食街区或美食世界,开发制作独具宁波风味的特色佳肴;在游客集中的区域,如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集散地、海滨、主景区附近集中布局旅游餐点。同时,大力提高服务质量,加大营销力度。 要精心梳理地方特色美食。除了尽量就地取材外,还要结合地方特色(文化特色、原料特色、自然特色),汲取精华,采集、整理、编纂系列故事(传奇),实现美食与故事的结合,做到处处都有特色菜,每个菜都有一个与地方特色契合的小故事。实现美食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底蕴的融合。 2、 旅游购物 宁波作为一个工商名城,旅游购物应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之一。努力打造“ALA(阿拉)宁波·快乐购物”品牌,提高旅游购物在宁波旅游总收入中的比重,促进宁波旅游业大发展。 实施政府主导型战略,大力扶持、引导旅游购物业的发展,为旅游购物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充分发掘本地特色,就地取材,开发各类档次的特色旅游纪念品,并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开发多渠道销售体系,加强宁波传统旅游商品的宣传;利用城区传统商贸文化的优势,有步骤地建设商业特色街;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精心包装、精心营销。 3、 旅游娱乐 根据宁波的特点,总体打造“ALA(阿拉)宁波·欢乐港湾”的旅游娱乐品牌形象,突出“时尚、欢乐、浪漫”的理念与市场感应形象,挖掘旅游娱乐业相关文化资源,推出系列旅游娱乐产品。重点建设饭店娱乐设施、旅游区娱乐设施和城市社会娱乐设施三种娱乐设施。以国际牌来开拓市场,树立品牌。规划建设夜间表演场所和多功能专业娱乐中心;加强娱乐行业的管理,规范娱乐市场经营。 4、 旅游物业 适度合理发展时权酒店、产权酒店、养老型酒店、高尔夫景观房产、温泉度假村、游钓度假村、时值度假型酒店、旅游商铺等不同形态的旅游物业;积极建设生态主题社区、教育社区、艺术主题社区、运动主题社区、LIVINGHOTEL、COM-PARK新型商务公寓等各类旅游主题社区,使宁波成为商务人士的第二家园。 四、完善“四大体系” 旅游市场体系、服务体系、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构成旅游产业四大体系。 1、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大力开拓海内外客源市场,构筑宁波市旅游市场体系。宁波市各行各业,尤其是旅游、宣传、涉外部门以及各种新闻媒体,都要从培育大旅游产业的高度出发,积极做好旅游宣传,共同塑造宁波旅游业的良好形象,增强宁波市旅游业的市场竞争力,稳步扩大宁波旅游客源市场,不断拓展和完善入境、国内、出境三大旅游市场格局。 2、健全和完善旅游服务体系。以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中心,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商业、文化、邮电、保险、金融等行业要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加快硬件与软件建设。文化、建设、民航、铁路、交通等部门要为宁波旅游产业的发展创造便利条件,提供优质服务。 3、构建旅游产业管理体系。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健全旅游管理机构,强化旅游行政管理职能,理顺部门、行业关系。旅游主管部门和公安、工商、税务、物价、文化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规范和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各级旅游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身作用。 4、围绕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构筑旅游产业政策法规体系。宁波市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和旅游规章、办法,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积极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各级政府要制定对外开放的旅游产业政策,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 五 强化“八大保障” 1、 组织领导保障 强有力的政府旅游管理体制是推动总体规划实施和旅游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这也是政府主导型战略的根本体现。成立了“宁波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的统一行动,减少推诿扯皮,以免贻误发展机遇。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任副组长,旅游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领导及县(市)、区分管领导任成员,使之具有权威性和高效性。充实和加强市旅游管理部门的力量和职能。明确其对旅游产业的行业管理主导性职能,明确其它相关局在促进旅游发展方面的职责与分工关系。旅游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功能,改善旅游环境。计划、建设、交通、宣传、文化、财政、税务、国土、林业、邮电、水电、商贸、公安、工商、物价、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与旅游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培育壮大旅游产业。 2、 政策法规保障 (1)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根据建设旅游经济强市和现代化国际港口旅游名城的目标,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应政策予以落实;财政、计划、税务、人事等各个政府部门应该出台配合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应在财政年度的计划中单列旅游户头或有旅游专项投资资金安排;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旅游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和贷款贴息;旅游产业营销经费应被列为市财政的经常性支出;制定吸引外地旅游专业人才来甬工作的优惠政策;制定统一规划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的宏观指导政策;在制定新城区规划和旧城区改造政策时,应兼顾旅游业的发展需要。 (2)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基础上,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宁波市相关旅游条例、实施细则:如制定《宁波市旅游区(点)管理办法》《宁波市旅游业统计规定》、《宁波市“黄金周”旅游管理规定》、《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条例》和《宁波市特殊旅游项目管理规定》等。除此之外,还应制定针对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区(点)经营单位、网络旅游经营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当地居民在旅游活动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享有的权利。对于暂时没有行业标准的服务领域,宁波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旅游经营者提供的产品、服务和设施,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从严制定旅游资源开发的保护条例。 (3)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具有行政执法授权的旅游执法队伍,依法进行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常设旅游执法机构和人员的职能;进一步加强旅游质监所的监管力度。 3、 机制保障 在政府引导、旅游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旅游发展格局下,逐步建立健全宁波旅游发展的自我完善机制、创新机制、动力机制和市场机制。 (1)自我完善机制。宁波市委、市政府每年就旅游业发展做出专题部署,并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旅游协调议事机构或制度。市政府每年召开旅游工作会议,发布旅游业管理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部署年度重要工作。 (2)创新机制。兼收并蓄,不断创新,通过宁波旅游的产品创新、形式和技术创新,建立宁波旅游发展的创新机制,推动宁波旅游的产业结构高级化。大力推广国际先进的旅游开发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提高旅游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3)动力机制。宁波市各级人民政府应鼓励利用有关专业会议、博览交易、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科技交流等活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积极培育旅游企业集团,培育龙头企业,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旅游产品链和旅游经济链发展,形成旅游网络和旅游经济群落,推动本土化、全球化并进。 (4)市场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政企分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撤消行业之间、部门之间的壁垒,建立健全统一市场,真正做到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对宁波市旅游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旅游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文化文物景区等)的开发和管理,要以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为准则,勇于冲破既得利益、部门利益、地区利益的局限,站在大旅游的角度,研究和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保护和利用问题。 4、 资源环境保障 宁波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必须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格局、风貌、重要历史街区和文保点、勾勒凸显出城市的历史文脉,不能因旅游开发而破坏了宝贵遗产。要积极创建各级各类等级旅游区(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国家森林公园,针对无人岛原生态采取必要保护措施。注重生活污染、废弃物污染防治,重视停车场、码头等设施生态化建设以及生物多样保护及外来物种侵袭的防护。实施四大工程——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工程、(小景观、水景观、夜景观)景观美化工程、(点线面)植被绿化工程、环境净化工程,全方位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旅游环境。要充分利用宁波环保资金专项经费,强化环境保障力度,切实解决生活污染。 5、 资金保障 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大用于形象塑造和对外宣传、市场推广、旅游规划和旅游建设引导资金等专项经费,该部分资金总体上应当逐年递增,以满足全市旅游业的发展需求。广开旅游业投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各种融资手段,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的旅游业投融资体系。要不断改善招商引资的软环境,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充分吸纳民间资本,鼓励和支持包括个体、私营在内的各种经济成分兴办旅游经济实体;鼓励旅游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股份制改造。引导旅游业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股权置换以及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推动国有商业银行及地方金融机构增加对旅游业的信贷支持。 6、 人才保障 要充分依托、动员专业机构和院校力量,建立多元化人才培训和使用机制。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通过行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人力资源开发,加快人才培养,对管理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需求也要及时充实到教育培训内容中,通过人才培养、人员素质的提升促进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同时,要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行业管理、企业管理之中,要建立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教育培训制度,逐步完善旅游行业经营管理者的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旅游人才培训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有关政策,把旅游培训与饭店评星、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旅游区(点)评定等紧密结合,实施培训达标制度。确保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使旅游业的行政领导人才、职业经理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和教育培训师资人才的供给,在数量、素质和结构等方面适应参与国际旅游竞争的需要。 7、 解说系统保障 根据宁波未来交通格局在主要节点合理布局游客解说系统,建设包括游客中心站,机场、港口、火车站、汽车站游客服务中心,各旅游区游客信息中心及旅游信息服务平台等游客集散服务系统工程。结合国际化目标,所有解说服务系统都应力争使用两种以上外语。旅游区的解说服务系统包括游客信息中心、导游员解说与多媒体演示、导游画册、标识系统以及语音解说系统五个部分,并做到详略结合,软硬配合,分层次,有步骤,以游客信息中心做全面解说的载体,多媒体演示以及导游员解说等作进一步的深化,导游图册作补充,标识系统起基本的解说作用,语音解说系统为游客提供高科技解说服务。解说系统力求做到清晰、明了,信息含量大、内容丰富,起到良好的信息传导作用。 8、 安全保障 既要保障环境安全,也要保障生态安全。重点通过八项举措实现:建立旅游安全预防体系;建立旅游经营者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年度旅游安全责任书;落实旅游区(点)对外开放前的安全验收制度;严格事故报告和统计程序;建立旅游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完善旅游保险体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 建立旅游安全预防体系 成立全市旅游安全领导小组,在全市主要景区(点)和游客集中场所建立专职安全保卫队伍,旅游经营单位普遍建立安全检查教育、防范制度,市安全生产、公安(消防)、旅游等部门定期进行指导,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 (2) 建立旅游经营者安全管理责任制 旅游区(点)应当设置界限标志、服务设施和游览导向标志等。对具有一定危险性和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区(点)或者项目,旅游经营者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客运架空索道、缆车、漂流、大型游乐场等旅游项目,其设备、设施应当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保持安全运行状态,并具备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同时,在旅游从业人员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技能。 (3) 签订年度旅游安全责任书 根据《浙江省旅游局年度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宁波市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市旅游局与各县(市)、区旅游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三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A.旅游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指标;B.旅游重特大事故数不突破控制指标;C.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在合格分以上。 (4) 落实旅游区(点)对外开放前的安全验收制度 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在指导、帮助本地旅游区(点)的规划与开发过程中,要督促投资商严格执行“四同时”的规定,即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所有新开发的旅游区(点)必须由当地县级和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安全、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进行综合评估,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许试营业或对外开放。 (5) 严格事故报告和统计程序 各县(市)、区旅游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要及时准确地报告各类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对发生的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按规定建议有关部门追究领导行政责任,事故结案率达到100%。同时,要做到重特大旅游事故及时报,一般事故统计报的原则,确保全市旅游安全网络(信息)畅通,以便及时组织求援,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 建立旅游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各级政府应设立旅游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并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可在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旅游事故应急小组应制订不同级别的旅游事故处理预案,以应对各种突发性旅游事故。发生旅游事故时,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旅游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报告。旅游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按照预案组织旅游、公安、医疗等有关职能部门参与救助。 进一步完善医疗急救中心的服务,通过各种途径公布医疗急救中心的电话,实行24小时服务,做到“一分钟调度,一分钟出车”。 全市主要旅游区均应设立医疗救护点,重点景区设立设备比较完善的医疗救护点。 (7) 完善旅游保险体系 积极与各保险公司合作,共同完善旅游保险体系,拓展旅游保险业务,既强化相关旅游活动者的安全意识,又使突发安全事件有明确的利益补偿来源。 (8)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各县(市)、区旅游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要把继续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的一条主线,进一步强化旅游企业的安全、法律意识,逐步规范全体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同时,要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开展“安康杯”等各类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使全行业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