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宗教旅游(Religious-tourism)这一术语目前在国内外各类有关旅游学术论文或专著中还几乎未被人正式提出,在国内的生态旅游活动中往往也被人们所忽视,然而,在中国这一具有特殊悠久宗教文化历史的国度中生态旅游与宗教旅游已密不可分、交织一体。笔者认为宗教旅游是指游客以宗教所崇拜的圣地、名山仙境、及所遗留下来的著名宫观庙宇丛林为旅游目的的旅游活动。在我国主要宗教旅游主要是指道教和佛教旅游。我国宗教从其产生到发展完善都未脱离开我国的名山秀水,甚至在青海、西藏、宁夏、内蒙、新疆、云南、广西等边远省区都深深地印下了宗教活动的烙印。目前我国大多数自然保护区中都或多或少存在或保留了宗教文化遗产及其宫观庙宇建筑[1,7]。云南彝族、白族、壮族、瑶族、等少数民族都有信仰道教和佛教的风俗习惯并聚居在云南35个自然保护区周围,其中也不乏宗教活动及其名胜古迹,诸如西双版纳的佛教曼龙飞塔,巍宝山的道观建筑,其他如老君山、哀牢山、无量山、苍山洱海、石林、鸡足山、滇池等自然保护区都有佛教或道教活动和著名古迹. <br /> <br /> 道教产生于汉代,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唯一宗教,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主要支柱之一,道教思想、教义渊源流长,广泛渗入中国、日本、东南亚各国传统文化之中。目前大部分保护区中道教活动场所已成为广大游客及信徒神往已久的宝地,同时神秘的神仙传说、独特的自然风光及悠久人文风景成为生态旅游者仰慕的胜地。然而,国内保护区目前还未对我国所特有的道教旅游活动影响引起注意,也未制定一套协调道教旅游活动与保护区之间关系的措施。有关宗教对保护区生态经济效益影响研究尚未见报导。本文拟对太白山保护区道教旅游活动现状加以初步分析,试图探讨其对保护区生态旅游、生态环境及保护区经济效益持续发展的影响,探寻一些保护区管理对策。</p> <p> 1 我国保护区道教现状及太白山自然保护区概况<br /> 1.1 我国保护区道教现状<br /> 随着文革的结束,道教在我国再次得以恢复、繁兴。道教的核心思想是神仙信仰,对神仙的虔诚膜拜、对仙境的向往是信徒对道教的基本信仰。道教形成发展过程中将神仙真人所居之处称为"洞天福地"(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如泰山、华山、太白山、巍宝山、青城山、峨嵋山、嵩山等。这118个"洞天福地"遍及我国15个省区,其中85%以上座落于幽深静僻的自然保护区中,强烈地吸引着广大中外游客及道教信徒。同时,悠久的道教历史又创造了辉煌的宫观建筑艺术,成为我国古代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泰山的岱庙、青城山上清宫、终南山的楼观台、华山玉泉院、嵩山中岳庙、巍宝山,黑龙潭宫观等[1、2]。这些著名建筑又大多矗立于前述的保护区中。青城山、泰山、峨嵋山等自然保护区的生存发展都与道教及其旅游活动息息相关。</p> <p> 1.2 太白山保护区自然概况<br /> 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于1965年,是我国首批建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一,其功能为保护地带性亚热带、湿润暖温带森林、高山灌丛、草甸及一些珍稀濒危动植物,同时对区内大量的人文自然景观进行保护。保护区位于陕西省眉县、太白、周至三县之间,东距古城西安120km,海拔3767.2m,面积54103ha。保护区内动植物区系发达:有种子植物121科628属约1770种,保护区内还分布有大熊猫(Ailuropoda melanoleuca)、金丝猴(Rhinopithecus bieti)、羚牛(Budorcas taxicolor)、黑熊(Selenarctos thibetanus)等国家一、二级大型保护动物[4]。特殊地理位置、自然历史变迁形成了太白山广泛而复杂的生态交错带(Ecotone)。山顶保留有我国东部最为完整的第四纪冰川遗迹,有较高的科研价值。</p> <p> 太白山道教活动有近千年的历史,属道教"洞天福地"三十六小洞天之一。区内目前有道士(姑)20余人,年龄16至80不等,保护区现存宫观建筑13余处,座落于各主要上山隘口或至高点上,如南天门、八仙台、大爷海等处。其建筑规模、历史长短不一。区内道教活动及费用部分来源于道教协会,其余由信徒及游客"布施"提供。近年来由于信教人数剧增,道教活动也日益频繁,久已废弃的庙宇宫观又迅速被修复、重建,并由专职道士(姑)看管。</p> <p> 2 道教旅游活动对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影响</p> <p> 2.1 道教旅游活动对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br /> 2.1.1 促进保护区生态旅游业发展<br /> 生态旅游(Eco-tourism)在国内外保护区不断得到倡导 [5]。生态旅游业能为保护区积累资金,为当地人民提供就业机会,同时可对旅游者进行环境教育。我国生态旅游和宗教旅游密不可分,但实施的前提是保证保护区生态平衡和可持续性发展。</p> <p> 由于道教活动的场所多位于保护区内著名风景点上,因此道教的名刹古观与这些风景区连为一体,构成不可分割的景观综合体。</p> <p> 据初步调查,太白山保护区内游客中约12%为西安市大中学生,6%为城市居民,7%为科研目的,41%的游客专程朝拜道教神仙及"烧香还愿"而来,而30%左右的游客则二者兼顾,一方面为烧香求神,另一方面又为游览保护区内大好风景。由此可见,太白山自然保护区道教活动与保护区旅游发展息息相关,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构成了太白山保护区内有机的旅游综合服务体系。</p> <p> 2.1.2 促进保护区区域经济、社会效益发展<br /> 道教旅游业的发展部分地为保护区自身发展提供经济保障,有利于"以区养区"。道教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保护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道教团体就业和经济来源。同时,太白山毗邻旅游古都西安,交通便利,太白山是"关中八景"之一,每年吸引大量港、澳、台、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游客,有利于吸引外资,为保护区及周围区域经济发展带来契机与希望。在商品经济冲击下,道教领域部分"物质、精神财富"也开始商品化,区内丰富的神殿道观作为一种人文景观已成为保护区旅游业的重要旅游资源。这些景观与周围优美的自然景色水乳交融,如八仙台道观上?quot;太白六月积雪"、上坂寺下的"万亩杜鹃林"、大爷海冰斗巨湖及第四纪冰川遗迹等。</p> <p> 2.1.3 改善保护区生态环境<br /> 一方面道教旅游业的发展增加了保护区的创收。保护区利用这些资金改善旅游设施及提高风景区的数量和质量;羽叶丁香(Syringa prinnatifolia)、独叶草(Kingdonia uniflora)、太白红杉(Larix chinensis)、山白树(Sinowilsonia hemryi)、大果青杆(Picea neoveitchii)、狭叶瓶尔小草(Ophioglossum scandens L.)、大熊猫、金丝猴等进行保护,保护区内物种多样性(Species diversity)得以维持[6]。</p> <p> 另一方面,道教的一些教义可对信徒游客起到警示作用。道教与佛教相似,它们都主张"不得杀生以自活"(陆修静《受持八戒斋文》),"为人先生祖父母不容易也,当为后生者计,可毋使子孙有承负之厄"(《太平经》卷四十),"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太上感应篇》)。道教对自然主张认识自然,顺应自然,返朴归真,与道合一,与天地同造化。这些教义的宣传和警示作用都有利于保护区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同时有利于物种多样性及森林植被的保护。"老子曰:吾之有患,在吾有身;及吾无身,吾又何患?"(牟钟鉴等《道教通论》),这一道教核心思想又有助于教育广大群众同自然作斗争以谋求生存,有利于我们能动地改造自然。</p> <p> 2.2 道教旅游活动对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负效<br /> 近年来,保护区内道教活动处于盲目发展、过量容纳信徒游客的状况。一些道教活动又与封建迷信混淆不清,道教团体与保护区管理部门矛盾重重。道教旅游活动协调不当势必导致保护区功能失调,生态环境恶化。</p> <p> 2.2.1 对植被、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影响<br /> 道观重建,游客过量涌入所需生活及取暖用材、非科学地修路导致部分森林植被被砍伐破坏,高山草甸、灌丛自然演替受阻;局部区域的原生性群落结构发生变化;羚牛、金丝猴等大型珍稀保护动物的正常繁殖过程受到影响,栖息地范围缩小。由于"太白无闲草"的传统思想影响,许多上山游客过度采摘名贵中草药如太白米(Notholirion bulbuliferum)、独叶草、星叶草(Circaeaster agrestis)、杜仲皮,这些都必然导致物种多样性降低。</p> <p> 2.2.2 对生态环境、自然景观的污染破坏<br /> 道教活动中"斋戒醮忏"仪式与一些封建迷信混杂,一些信徒(大多为保护区周围农民)游客环境意识薄弱,沿途扔弃许多人工垃圾和身上所穿戴衣物(当地迷信认为这样可去除百病);随处大小便、焚烧废弃物、乱倒生活污水进入高山湖泊之中;大量砍伐景观周围的太白红杉及灌木,导致自然景观破碎,水体富营养化加剧。这些环境污染及自然景色的破坏降低了生态旅游者的兴趣热度。</p> <p> 2.2.3 削弱了保护区生态效益和管理力度</p> <p> 保护区位于三县之间,各地方政府盲目开发旅游路线,保护区工作人员及工作条件、设施配备普遍不足,部分道教人士不支持、理解保护区工作,因此增加了保护区管理难度,保护区功能濒于失调,生态效益下降。</p> <p> 2.2.4 影响保护区区域经济发展<br /> 太白山自然保护区周围多属贫困山区,经济、文化落后,乡民对道教信仰(奉斋、醮请、占卜、符禄)每年耗费大量时间和钱财。求神拜佛活动比比皆是。"有病不求医、有钱来供神"现象屡见不鲜。道教活动的不当开展形成了一种"越穷越拜、越拜越穷"的马太效应,降低了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区域经济的发展。</p> <p> 3 协调道教旅游活动和保护区持续发展对策<br /> 3.1 协调好道教团体与保护区机构关系<br /> 一方面保护区机构要遵重道教人士的合法权利,依法进行道教旅游宣传。另一方面区内道教人员也应配合保护区的工作,适当从事防火护林,发掘保护自然文化遗迹,对游客和信徒适当时机进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因此关于保护区立法方面首先要遵守这一基本原则,使道教活动依法进行。这样既有利于团结宗教人士,又有利于保护区管理。同时,在管理上地方政府部门应服从保护局的统一规划管理、统筹安排。<br /> 3.2 旅游特色塑造与游客环境意识的宣传<br /> 保护区旅游特色应以自然和历史文化景观并重,适当开发新景点,采取适当的环境教育措施,如标语牌、岩石标语、广播宣传等,向信徒及游客宣传自然保护的意义。组织人力进行旅游秩序整顿,清除人工垃圾和遗弃废物。<br /> 3.3 生态负荷和旅游容量控制与分流<br /> 强大的旅游压力可引起景观的退化。近年来欧美许多生态学家已深为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退化而担忧。在适当的旅游容量和容许负荷下开展道教旅游是保护区旅游资源持续利用发展的前提;同时根据道教旅游(每年庙会期间为道教及其旅游活动高峰期)、生态旅游的季节、空间场所差异性从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分流,避免保护区旅游业超负荷运转。<br /> 3.4 保护区功能塑造与功能区划<br /> 保护区首要、根本的功能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7]。道教活动的开展,道教、生态旅游的发展都必须保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运用旅游生态学、景观生态学原理对旅游路线、旅游景观进行规划,明确游览区、实验区、缓冲区、核心区的具体范围和界限,以达到对人文遗产、自然景观、珍稀濒危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br /> 3.5 发扬道教文化积极因素、促进保护区可持续发展<br /> 道教戒律八戒之首就是"不得杀生以自活",道教还认为:"天道循环,善恶承负"(《太平经》卷三十九),"行善,道相随之;行恶,害随之也"(《老子想尔注》),"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永无恶翟加,常有吉神拥护,近报则在自己,远报则在子孙"(《文昌帝君阴 文》)等。这些都是道教信徒最根本的信仰,也是普遍渗入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并被广大群众所接受的信仰。这些思想阐明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朴实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道理,这些朴素的道教思想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也有利于道教旅游业的发展和保护区的持续发展。同时有利于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道教人士、道教团体的利益。</p>